广东恒辉净化工程有限公司

无尘车间净化工程整体方案定制商您身边的洁净车间新管家

全国服务热线:137-2642-86430769-26991629

无尘净化工程知识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技术知识 > 洁净车间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管理
洁净车间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管理
2026-04-12 广东恒辉净化工程

洁净车间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管理

7  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管理

食品管理规范

7.1  一般要求
7.1.1  应确保所使用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符合国家有关要求,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7.1.2  所使用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应符合相关食品安全标准以及国家有关规定。 禁止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及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或使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
7.1.3  鼓励开展供应商评估,建立供应商档案,确保所采购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安全。
7.1.4  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包装材料等进入生产区域时应对外包装采取清洁措施或有一定的缓冲区域清除外包装,必要时可设置货淋间。
7.2  食品原料
7.2.1  采购的食品原料应查验供货者的资质及产品合格证明文件,食用农产品的查验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进口原料应查验国家有关部门出具的人境货物证明等相关文件,从国内采购进口原料的,还应查验供货者资质。
7.2.2  经验收不合格的食品原料(标签标识不符合且可以现场采取补救措施的除外),应与合格品分离或分隔放置并明显标记,或采取系统管理等控制措施避免误用,并应及时进行退换货等处理。
7.2.3  加工前应进行感官检查,必要时进行实验室检验。发现腐败变质,霉变以及食品安全项目指标异常的,不得使用。
7.2.4  根据验收要求经开封取样后的食品原料,生产过程开封后未使用完毕退库或暂存的食品原料, 应建立有效的管控措施避免交叉污染并保障其适用性。
7.2.5  对需多道工序清洗的初级原料,根据生产需要可将后道工序清洗用水用于前道工序清洗,并保证不因此给产品带来食品安全风险。
7.3  食品添加剂
7.3.1  采购食品添加剂应查验供货者的资质及产品合格证明文件。进口食品添加剂应查验国家有关部门出具的入境货物证明等相关文件,从国内采购进口食品添加剂的,还应查验供货者资质。
7.3.2  食品添加剂应按标示的贮存条件贮存,并应专库或专区存放,采用专用登记册(或仓库管理软件)记录进货和使用情况。
7.3.3  根据验收要求经开封取样后的食品添加剂,生产过程开封后未使用完毕退库或暂存的食品添加剂,应建立有效的管控措施避免交叉污染并保障其适用性。
7.4  食品相关产品
7.4.1 采购食品相关产品应查验产品的合格证明文件,实行许可管理的食品相关产品还应查验供货者 的许可证。进口食品相关产品应查验国家有关部门出具的入境货物证明等相关文件,从国内采购进口食品相关产品的,还应查验供货者资质。
7.4.2  食品相关产品应能在正常的贮存,运输,销售条件下最大限度地保障食品的安全性和食品品质不受外界影响。
7.4.3  使用食品相关产品前应核对标识,避免误用。如实记录食品相关产品的使用情况。
7.5  其他
7.5.1  用于食品,内包装,清洁食品直接接触表面或设备的压缩空气或其他气体,应根据气体来源,产 品特性和工艺要求采取如除油,除水,除尘等净化处理,必要时除菌过滤,以防止污染。
广东恒辉净化工程可提供10级-30万级洁净室整体系统工程,洁净车间,实验室,电子无尘车间,食品无尘无菌车间,洁净厂房,净化车间咨询,规划,设计,施工一站式承建商。免费咨询欢迎留言。

【本文标签】 食品洁净车间-洁净车间产品-产品管理

【责任编辑】广东恒辉净化工程版权所有

咨询热线

137-2642-8643
免费咨询

我要留言我要留言10分钟免费获取设计&施工报价

  • *

  • *

返回
全国统一客服热线: 137-2642-8643

在线Q Q:510442433
邮箱:gdhhjh@126.com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南城新基一横路三巷3号

粤公网安备 44190002006684号 粤公网安备 44190002006684号

关注恒辉净化 加微信免费咨询

  • 恒辉净化工程公司微信
技术支持:广东恒辉净化工程  网站地图  百度统计 广东恒辉净化工程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备案号:粤ICP备2022084565号